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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教职工春(秋)游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03-16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
各二级工会:

为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,体现学校及工会组织对教职工的关怀,按照工会年度计划和预算安排,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在职教职工春(秋)游活动,具体通知如下:

  1.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此次春(秋)游活动由各二级工会自行组织。围绕“喜迎建党100周年”制定具体方案,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,提前2天报校工会备案。

  2. 为提高春(秋)游活动质量,更好地保障教职工春(秋)游安全,各二级工会要精心组织,落实专人负责,确保活动安全、有序进行。

  3. 各二级工会组织教职工开展春(秋)游活动,原则上利用非工作日时间,且活动范围仅限省内,并于当日返回。可委托专业机构承办。

  4. 春(秋)游可开支项目包含交通费(租车费)、保险费(每人不超过5元)、餐费(每人不超过40元)。报销时应提供分管领导审批后的活动方案、参加活动教职工本人签名的人员名单、活动开支发票(含明细)、包车服务协议(甲方为“荆楚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”)等材料。如自行租车前往,须参照《荆门市市级党政机关租赁社会车辆管理试行办法》执行。特别提出,为确保安全,请不要自驾游。

  5. 本次春(秋)游活动费用报销截止时间为1120日,逾期不予办理,视为自动放弃。

     

    发票抬头:荆楚理工学院工会委员会

    号:81420800691792042E

     

     

    校工会

   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